销售农产品的13%一般纳税人免增值税的账务怎么做分录的

更新时间:2026-01-06 16:27:15
最佳答案

销售农产品的一般纳税人在享受13%免增值税政策时,其账务处理如下:

1. 销售农产品时,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 根据免征增值税政策,确认免增值税的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主营业务成本

3. 结算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分录示例:
1. 销售农产品时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2. 确认免增值税的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3,000

3. 结算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13,000
贷:银行存款 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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