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六条(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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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
- 2、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十三条是什么呢
- 3、保险关于受益权
- 4、保险法的司法解释
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 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 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 府给予补贴。
【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第十三条第一款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十三条是什么呢
1、第三条 保险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 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 发展水平相适应。
2、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以下简称 保险法),制定本规定。第一章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条 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3、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 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 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保险关于受益权
不可以。我国保险法对于受益人是否享有受益权 权问题并无明确规定。
保险代位赔偿是指在保险受益人发生损失时,保险 代替受益人向第三方提出索赔,以赔偿受益人的损失。保险 将赔偿金额支付给受益人,受益人不必自行追究第三方的责任,也可以获得更高的赔偿金额。
你好!可以的。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有权指定受益人。如果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在指定受益人之后,因为情况发生变化或者自己改变主意想变更受益人,也是允许的。
保险法的司法解释
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有关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常人能够理解的解释说明的,人民 应当认定保险人履行了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明确说明义务。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 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该版司法解释着重解决保险法保险合同章人身保险部分在适用中存在的争议,以防范道德风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 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 保险法施行后成立的保险合同发生的 ,适用保险法的规定。
法律分析:保险法对合同中的 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当出现保险 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联系保险 ,进行立 审核,这样才能 赔偿以及确定赔偿金额,确实保证自己在投保后获得相应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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